欢迎来到安徽弘大(合肥)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!

01

通过“肉夹馍”案例看股权

发表时间:2021-07-02 浏览次数:2358

2014年,一篇名为《我为什么要辞职去卖肉夹馍》的文章在朋友圈迅速刷屏,该文主要讲述一位名牌大学毕业对的IT男从“码农”到开创属于自己的肉夹馍连锁品牌。


这家肉夹馍店名叫“西少爷”。它开业第一天中午,卖出了1200份;开业第100天,一家店卖了20万份肉夹馍;开业的七个月100万份肉夹馍成功售出。对于这个开业不到一周的“西少爷”,投资机构给出了4000万的估值。在国内有40家店面的“西少爷”积极开拓海外市场,被称作“中国麦当劳”。


然而,正是这样一个承载一群年轻人梦想的品牌,在大家纷纷看好其前景的时候,却上演了一出现实版的《中国合伙人》。


《中国合伙人》里,王阳有一句经典台词“千万别跟最好的朋友合伙开公司”,这句话被“西少爷”创始人孟兵、宋鑫、罗高景、袁泽陆四位合伙人印证。


5月初,“西少爷”为了进一步扩大发展,决定引入投资。但是在与投资机构协商的过程中,创始人内部首先就出现了问题。原来,孟兵向其他几位创始人提出了两个要求:一是他要三倍投票权;二是组建VIE架构。因为在孟兵看来,公司在决策过程中需要有一个人保证绝对话语权,以便于公司的管理和决策。这个出发点不能说是不好的,因为很多事例表明,没有绝对的话语权,则很多决策通常决着决着就没了。


可是另一个创始人宋鑫认为,如果孟兵的投票权超过了50%,那么自己就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,甚至于话语权成了一句白话,会随时因他人的决定而出局。这件事一直僵持到5月中旬,眼见公司进展缓慢,创始人袁泽陆、罗高景首先做了让步,表示同意接受2.5倍的投票权,孟兵最终也妥协了,但是宋鑫一直没有同意。


撰写人:姚琦